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永顺县四家企业荣获“州消费者维权先进单位”荣誉

  近日,永顺县消委会为4家荣获“2017-2019年度州消费者维权先进单位”称号的企业进行了授牌。

  为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促进商业服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讲诚实、守信用,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切实增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信心,围绕执行《消法》、消费纠纷调处、诚信生产经营、职业素质、行业规范、消费教育等6个方面,永顺县消委会按照州消委会要求启动了“2017-2019年度州消费者维权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据悉,2个月多以来,历经企业自愿申报,县消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初审、择优评选、上报推荐,州消委会复审复核,湘西盛世御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湘西芙蓉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顺县支公司、永顺县司城山水温泉酒店(个体)共4家经营户达到了规定标准,顺利获得“2017-2019年度州消费者维权先进单位”称号。

  获奖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能在疫后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受到如此荣誉,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发展生产做好服务的信心。

  “以后我们在生产中会进一步加强品质控制,让品质和要求跟国际接轨,走向更大的平台,同时以最好的品质回馈消费者”湘西盛世御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向先金说到。

  供稿: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俊 向泓

分享至: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