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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召开2020年度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议

  7月31日,长春市召开2020年度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议。张志军市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市食安委副主任、副市长贾晓东、王海英,市食安委委员、副秘书长逄吉春,以及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食安委委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开发区以视频形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贯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传达了国家、省食安委会及领导批示精神,全面总结部署了食品安全暨创城重点工作,审议了《长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长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主要职责》。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安全,多次就保障食品安全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基本要求、基本方法和基本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摆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要强化全程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着力构建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要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开展例行全面检查、加强日常检查抽查、关注食品安全信息。二是要构建长效机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既要抓当前,更要管长远,要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兼顾,通过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示范体系、建立食品单位诚信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共治体系等手段,狠抓基础工作和规范建设,完善制度举措,构建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三是要抓好创城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城市社会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充分体现,也是评价区域整体食品安全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城作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载体,以创城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质量。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密切配合协作、努力攻坚克难,补齐短板、打造亮点,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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