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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2年第5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9期)、《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0期),涉及我市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无蔗糖云片糕(桂花味)、云片糕(原味)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1年第59期)涉及标称太仓市赛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云片糕(桂花味)和云片糕(原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人为操作不当所致。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将该2批次产品并案处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元、处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芒果干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1年第60期)涉及标称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虎丘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63.2元、处罚款6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超级大原味香瓜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1年第60期)涉及标称常熟市兴达食品厂生产的超级大原味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85.8元、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即食鳕鱼片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1年第60期)涉及张家港市凤凰镇发到家超市经营的即食鳕鱼片,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问题,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81元、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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