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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粮食局,有关中省直企业:

 

  为适应粮食流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全省粮食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构建统一、精简、准确、管用的粮食流通统计体系,省局参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对《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已经省统计局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及其实施细则,请登录黑龙江省粮食局门户网(http://lsj.hlj.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黑粮规栏目下载。

 

  黑龙江省粮食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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